艺境阅览室图书借阅条例

作者: 时间:2023-04-25 点击数:

艺境阅览室是学院的文献信息服务中心,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切实加强学院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完整,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安静、文明的学习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1、借阅范围:武汉晴川学院设计工程学院全体师生。

2、每日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4点至16点15分。

3、请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在室内嬉戏、打闹、吹口哨等其他发出噪音的行为。进入阅览室前手机等通讯工具应提前调到静音或震动模式。

4、接听手机时应走到楼道并轻声说话,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读和学习。

5、学生借阅图书应该向当天值日工作人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以及编号,在登记表填写自己完整信息,工作人员应在图书管理系统及时录入。

6、不准随意在书柜乱翻。禁止未经允许私自带走图书。

7、每人每次最多借阅两本书,借阅时间不能超过四周。

8、借出的图书,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登记、定期核查;归还时管理员应及时检查破损情况,并消除借阅记录。同时做好整理以及催缴工作。

9、借阅图书应该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剪裁、卷折图书,不得在书上划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

10、借阅的图书如有被遗失,应当照价赔偿。

11、学院艺境阅览室负责人应做好书籍的防盗、防潮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12、请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吃零食、用餐等行为。

13、图书室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和行为有责任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破坏。

14、为鼓励大家多阅读,每人每读书一本并用手工撰写不低于一千字的原创读书笔记可在综合素质测评时学习态度栏里进行加0.5分(每学年上限2分),读书笔记由辅导员进行保管,每年9月时由本综测小组核定后给予加分。


(此规定从2023年4月25日开始实行,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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