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9-10-16 点击数: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的管理,规范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定与记载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平时成绩是课程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依据学生的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期中测验、实验与操作等因素综合评定。( 申请N+2课程考核方式的按照相应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条  任课教师在确定学生平时成绩时,应根据课程特点选定若干因素进行评定,根据各因素重要性确定合适的权重。

第三条  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平时成绩各评定因素的原始记录,并客观真实地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

第四条  任课教师应在结课前随堂公布学生的平时成绩。学生如对平时成绩有异议,可向任课教师询问,教师应给予当面解释。同时,学生也可在三天内向任课教师所在院(部)申请复议。院(部)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天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第五条  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教师如需扩大平时成绩比例,应在开课前提交书面申请,由院(部)负责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告知修读本课程的学生。

第六条 任课教师每学期在网上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把学生平时成绩表与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表一并交课程所在院(部)装订、存档。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记录表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

   课程名称:             学生班级:          修读人数:           任课教师签名:

序号

学号

姓名

平时成绩记录

平时成

绩合计

考勤

得分

课堂表现得分

作业(实验)

完成情况得分

期中考

试得分

其他项目得分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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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学生平时成绩总分100分,其中考勤占 分,课堂表现占 分,作业(实验)完成情况占 分,期中考试占 分,其他占 分。
2、表内的记录项目可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添加,若平时成绩构成无其中某些项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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